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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福 感冒清热颗粒 12g*10袋副作用

昊福 感冒清热颗粒 12g*10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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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12g*10袋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5627
【生产企业】: 山东昊福药业集团制药有限公司

使用感冒清热颗粒的后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

使用感冒清热颗粒的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发热重,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红肿热痛,咳吐黄痰。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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