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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诚制药 感冒清热颗粒 12g*10袋副作用

恒诚制药  感冒清热颗粒 12g*10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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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12g*10袋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3466
【生产企业】: 广东恒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感冒清热颗粒的后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使用感冒清热颗粒的注意事项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再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医。 9.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10.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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