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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清热颗粒 12g*18袋副作用

感冒清热颗粒 12g*18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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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12g*18袋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7021184
【生产企业】: 华润三九(枣庄)药业有限公司

使用感冒清热颗粒的后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

使用感冒清热颗粒的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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