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用量

葫芦娃 小儿肺热咳喘颗粒 4g*10袋用法用量

葫芦娃 小儿肺热咳喘颗粒 4g*10袋
点击查看详情
【规格型号】: 4g*10袋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33152
【生产企业】: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水冲服,三周岁以下一次3克,一日3次;三周岁以上一次3克,一日4次;七周岁以上一次6克,一日3次。
其他小儿肺热咳喘颗粒用法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