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春 恒制咳喘胶囊 0.25g*48粒用法用量
【规格型号】:
0.25g*48粒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4020032
【生产企业】:
芜湖张恒春药业有限公司
口服,一次2~4粒,一日2次。
其他恒制咳喘胶囊用法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