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春 恒制咳喘胶囊 0.25g*48粒副作用
【规格型号】:
0.25g*48粒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4020032
【生产企业】:
芜湖张恒春药业有限公司
使用恒制咳喘胶囊的后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使用恒制咳喘胶囊的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3.妇女月经期慎用。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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