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笛欣 复方碳酸钙泡腾颗粒 1.5g*15袋用法用量
【规格型号】:
1.5g*15袋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0896
【生产企业】:
山东达因海洋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口服。溶于适量温开水中.泡腾完全后服用。7—12个月婴儿,1次1袋(以元素钙计0.5克).1日1次,13—36个月幼儿,1次2袋(以元素钙计0.3克).1日1次,大于3岁儿童1次2袋,1日1~2次,成人1次4袋.1日1-2次。
其他复方碳酸钙泡腾颗粒用法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