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因 盖笛欣(复方碳酸钙泡腾颗粒) 1.5g*30袋用法用量
【规格型号】:
1.5g*30袋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0896
【生产企业】:
山东达因海洋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口服。溶于适量温开水中,泡腾完全后服用。7-12个月婴儿,1次1袋(以元素钙计0.15克),一日1次:13-36个月幼儿,1次2袋(以元素钙计0.3克),一日1次;大于3岁儿童1次2袋,一日1-2次;成人1次4袋,1日1-2次。
其他复方碳酸钙泡腾颗粒用法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