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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宁 替莫唑胺胶囊 20mg*10粒用法用量

交宁 替莫唑胺胶囊 20mg*10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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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20mg*10粒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10153
【生产企业】: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的成人患者 同步放化疗期 口服本品,每日剂量为75mg/m2,共42天,同时接受放疗(60 Gy 分30次);随后接受6个周期的本品辅助治疗。根据患者耐受程度可暂停用药,但无需降低剂量。同步放化疗期如果符合以下条件绝对白细胞计数≥1.5×109/L,血小板计数≥1.5×109/L,普通毒性标准(CTC)-非血液学毒性≤1级(除外脱发、恶心和呕吐),本品可连续使用42天,直至49天。治疗期间每周应进行全血细胞计数。在同步化疗期间应按血液学和非血液学毒性标准(表1)暂停或终止服用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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