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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草纲目 麝香祛痛气雾剂 56ml副作用

本草纲目 麝香祛痛气雾剂 56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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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56ml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2021327
【生产企业】: 李时珍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使用麝香祛痛气雾剂的后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

除乙醇过敏者外,无明显不良反应。

使用麝香祛痛气雾剂的注意事项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用毕洗手,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3、忌生冷、油腻食物。4、切勿置麝香祛痛气雾剂于近火及高温处并严禁剧烈碰撞,使用时勿近明火。5、孕妇慎用;乙醇过敏者慎用。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软组织扭伤严重或有出血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麝香祛痛气雾剂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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