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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洋理通 麝香祛痛气雾剂 56ml副作用

南洋理通 麝香祛痛气雾剂 56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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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56ml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163058(原国药准字Z42021342)
【生产企业】: 杭州苏泊尔南洋药业有限公司(原浙江南洋药业有限公司)

使用麝香祛痛气雾剂的后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

除乙醇过敏者外,无明显不良反应。

使用麝香祛痛气雾剂的注意事项

1 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 用毕洗手,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 3 忌生冷、油腻食物。 4 切勿置本品于近火及高温处并严禁剧烈碰撞,使用时勿近明火。 5 孕妇慎用;乙醇过敏者慎用。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 软组织扭伤严重或有出血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 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8 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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