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托林 硫酸沙丁胺醇吸入气雾剂 100ug*200揿用法用量

【规格型号】:
100ug*200揿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J20150673
【生产企业】:
Glaxo Wellcome S.A.
本品只能经口腔吸入使用,对吸气与吸药同步进行有困难的患者可借助储雾器。
成人:
缓解哮喘急性发作,包括支气管痉挛:以 1 揿 100 微克作为最小起始剂量,如有必要可增至 2 揿。
用于预防过敏原或运动引发的症状:运动前或接触过敏原前 10-15 分钟给药。对于长期治疗,最大剂量为每日给药 4 次,每次 2 揿。
老年人用药:
老年患者的起始用药剂量应低于推荐的成年患者用量。如果没有达到充介的支气管扩张作用,应逐渐增加剂量。
儿童:
用于缓解哮喘急性发作,包括支气管痉挛或在接触过敏原之前及运动前给药的推荐剂量为 1 揿,如有必要可增至 2 揿。
长期治疗一最大剂量为每日给药 4 次,每次 2 揿。
本品可借助英立畅(Babyhaler)对 5 岁以下婴,幼儿给药。
肝功能损害患者:
约 60% 的口服沙丁胺醇代谢成无活性形式(不仅包括片剂和糖浆,同时也包括约 90% 的吸人剂量),肝功能的损害可造成原形沙丁胺醇的蓄积。
肾功能损害患者:
约 60-70% 吸入药量或静脉注射的沙丁胺醇经尿液以原型排出。肾功能损害的患者需减少剂量以防止过度或延长的药物作用。
随需要而使用本品,任-24 小时内的用药量不得超过 8 揿。若需增加给药频率或突然增加用药量才能缓解症状,表明患者病情恶化或对哮喘控制不当。
过量的药物会导致不良反应,因此,只有在医生的指导下,才可增加剂量或用药次数。(参见[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