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山奇星 虚汗停颗粒(仅限C端) 5g*20袋用法用量
【规格型号】:
5g*20袋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0783
【生产企业】: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用开水冲服,成人一次10克, 一日3次;四周岁以下儿童,一次5克, 一日2次。四周岁以上儿童,一次5克,一日3次。
其他虚汗停颗粒(仅限C端)用法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