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苏林 石杉碱甲胶囊 50μg*10粒*3板用法用量

【规格型号】:
50μg*10粒*3板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30373
【生产企业】: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口服,每次0.1~0.2mg(2-4粒),每日两次,疗程1~2月,或遵医嘱.根据病情和用药后反应,用量和疗程可酌情增减,日剂量不得超过0.45mg(9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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