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欣那 H苯甲酸阿格列汀片 25mg*10片用法用量

【规格型号】:
25mg*10片
【批准文号】:
H20130548
【生产企业】:
爱尔兰Takeda Ireland Limi ted
1.推荐剂量
尼欣那的推荐剂量为25mg每日一次。
尼欣那可与食物同时或分开服用。
2.肾功能受损患者
轻度肾功能受损患者(肌酐清除率[CrCl]≥60mL/min)使用尼欣那时不需调整剂量。
中度肾功能受损患者(肌酐清除率[CrCl]≥30至<60mL/min)使用尼欣那的剂量为12.5mg每日一次。
重度肾功能受损(肌酐清除率[CrCl]≥15至<30mL/min)或终末期肾功能衰竭(ESRD)(CrCl<15mL/min或需要血液透析)患者使用尼欣那的剂量为6.25mg每日一次。使用尼欣那时可不考虑透析时间。尚未在接受腹膜透析的患者中进行尼欣那用药研究(见【药代动力学】)。
因需要根据肾功能调整尼欣那剂量,推荐在开始治疗前评估肾功能,并定期复查。
其他H苯甲酸阿格列汀片用法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