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用量

普思通 利伐沙班片 10mg*20片用法用量

普思通 利伐沙班片 10mg*20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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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10mg*20片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213380
【生产企业】: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利伐沙班给药方式: 口服。 利伐沙班 10 mg 可与食物同服,也可以单独服用。 利伐沙班 15 mg 或 20 mg 片剂应与食物同服。 预防择期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手术成年患者的静脉血栓形成: 推荐剂量为口服利伐沙班 10 mg,每日 1 次。如伤口已止血,首次用药时间应在手术后 6~10 小时之间。 对于接受髋关节大手术的患者,推荐治疗疗程为 35 天。 对于接受膝关节大手术的患者,推荐治疗疗程为 12 天。 如果发生漏服,患者应立即服用利伐沙班,并于次日继续每日服药一次。 治疗 DVT 和 PE,降低 DVT 和 PE 复发的风险 急性 DVT 或 PE 的初始治疗推荐剂量是前三周 15 mg 每日两次;在初始治疗期后,后续治疗的推荐剂量为 20 mg 每日一次口服,大约在每天的相同时间给药。由重大的一过性危险因素(如:近期大手术或创伤)引起 DVT 或 PE 的患者,应考虑短期治疗(至少 3 个月)。由重大的一过性危险因素之外的其他原因引起 DVT 或 PE 的患者、无诱因的 DVT 或 PE 患者、或有复发性 DVT 或 PE 史的患者,应考虑给予较长时间的治疗。 对于完成至少 6 个月标准抗凝治疗后持续存在 DVT 和/或 PE 风险的患者,为降低 DVT 和/或 PE 复发风险,推荐利伐沙班 10 mg 每日一次口服。对于 DVT 或 PE 复发风险高的患者(例如有复杂并发症的患者,或接受利伐沙班 10 mg 每日一次但出现 DVT 或 PE 复发的患者),应考虑利伐沙班 20 mg 每日一次。(其他详见说明书)
其他利伐沙班片用法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