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液 口服补液盐散(Ⅲ) 5.125g*4包用法用量
 
        
                【规格型号】:
                5.125g*4包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83200
            
            
                【生产企业】:
                山西国润制药有限公司
            
            
                    临用前,将一包量溶解于250m温开水中,随时口服。
1、成人开始时50ml/kg,4~6小时内服完,以后根据患者脱水程度调整剂量直至腹泻停止
2、儿童开始时50ml/kg,4小时内服用,以后根据患者脱水程度调整剂量直至腹泻停止
婜幼儿应用本品时需少量多次给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