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甚 田七痛经胶囊 0.4g*12粒*4板用法用量
【规格型号】:
0.4g*12粒*4板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93571
【生产企业】:
通化金恺威药业有限公司
口服,经期或经前5天一次3~5粒,一日3次,经后可继续服用,一次3~5粒,一日2~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