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诺 口服补液盐散(II) 13.95g*10袋用法用量
【规格型号】:
13.95g*10袋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7021199
【生产企业】:
山东山大康诺制药有限公司
1 成人
(1)治疗轻中度失水:
① 轻度失水,开始时50ml/kg,4~6小时内饮完,以后酌情调整剂量;
② 中度失水,开始时50ml/kg,6 小时内饮完,其余应予静脉补液。
(2)治疗急性腹泻:
① 轻度腹泻,每日50ml/kg;
② 严重腹泻,应以静脉滴注为主,直至腹泻停止。
2 小儿 治疗轻度失水,开始时50ml/kg,4 小时内服用,直至腹泻停止。中度脱水应以静脉补液为主。
其他口服补液盐散(II)用法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