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普 单硝酸异山梨酯缓释胶囊(I) 40mg*10粒用法用量

【规格型号】:
40mg*10粒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90015
【生产企业】:
上海旭东海普药业有限公司
除另有医嘱,否则每日一次,每次1粒(50mg),用适量温水整粒吞服(不可咀嚼)。对循环不稳定的患者,首次服药可能引起血管性虚脱症状,也可能产生硝酸盐性头痛。可在开始治疗时服用非长效制剂-单硝酸异山梨酯(如艾复咛20mg)早晚各半片以明显减少上述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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