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山 健儿乐颗粒 10g*6袋用法用量
【规格型号】:
10g*6袋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2413
【生产企业】: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口服,三岁以下小儿一次5g,一日2次;三岁至六岁一次10g,一日2次;七岁至十二岁一次10g,一日3次
其他健儿乐颗粒用法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