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用量

尼美舒利胶囊 0.1g*10粒用法用量

尼美舒利胶囊 0.1g*10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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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0.1g*10粒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3692
【生产企业】: 湖南威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原威特(湖南)药业有限公司)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2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疗程不能超过15天。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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