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用量

倍尔康 电子体温计 (AET-F101)用法用量

倍尔康 电子体温计 (AET-F101)
点击查看详情
【规格型号】: 1支
【批准文号】: 粤食药监械(准)字2014第2201383号
【生产企业】: 深圳市爱立康医疗电子有限公司
1.贴于舌根部位的左边或右边。2.用舌头紧贴体温计。3.用手扶着,避免体温计移动。测量过程中不要张开嘴不要用嘴呼吸。4.将体温计放入口腔,确保感温头位于舌头下靠左或靠右的两个空囊之中,紧闭口腔并保证从鼻腔呼吸,避免吸入和吸出的气体影响测温。测量时间:大约3分钟,正常口温为35.00℃-37.4℃。
其他电子体温计用法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