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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必欣 过氧苯甲酰凝胶 30g副作用

明必欣 过氧苯甲酰凝胶 3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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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30g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3377
【生产企业】: 四川明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使用过氧苯甲酰凝胶的后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

可引起接触性皮炎、皮肤烧灼感、瘙痒、发红、肿胀、皮肤干燥、脱屑等。罕见面部肿胀,皮疹,光过敏,皮肤疼痛(整刺感),过敏性皮炎等。

使用过氧苯甲酰凝胶的注意事项

1.本品只能外用。 2.不要涂抹于已受到既往治疗影响或晒伤的皮肤处。 3.避免接触眼晴和其他點膜(如口、鼻等)。如果制剂进入眼睛、用水彻底清洗。在对醇子和其他敏感部位用药时应小心。 4.孕妇避免使用,哺乳期妇女慎用,不得将本品用于哺乳期妇女胸部。 5.儿童应用本品的安全有效性尚未确立,儿童用药需由医生权衡利弊后谨慎使用。 6.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出现严重结、红斑和水肿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7.本品含有丙二醇,可能引起皮肤刺激。 8.初次用药时可能会感到轻微的灼烧感,出现皮肤变红和脱皮。在治疗的最初几周,大多数患者会出现脱皮突然增加。这属于正常现象,如果暂停治疗,通常会在一两天内消退。应通过在一小块皮肤上重复试用,测定个体敏感性。如果出现严重刺激性,患者应降低使用频率,直至停止使用。 9.药物过量可能会引起严量刺激性,应停止使用本品。 10.可能会引起皮肤肿胀和起泡。出现该症状时应停止治疗。 11.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或紫外线下。 12.避免接触毛发和织物,以免脱色。 1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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