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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一 H头孢拉定胶囊 0.25g*20粒副作用

特一 H头孢拉定胶囊 0.25g*20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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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0.25g*20粒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6020597
【生产企业】: 海南海力制药有限公司

使用H头孢拉定胶囊的后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

本品不良反应发生率约6%。常见不良反应包括舌炎、恶心、呕吐、腹泻或便溏、上腹部不适、腹痛以及结肠炎等胃肠道反应。伪膜性肠炎、嗜酸粒细胞增多、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周围血象白细胞及中性粒细胞减少等见于个别患者。少数患者可出现暂时性血尿素氮升高,血清氨基转移酶、血清碱性磷酸酶、胆红素、乳酸脱氢酶一过性升高。长期应用可能导致菌群失调、维生素缺乏或二重感染,偶见阴道念珠菌病。国内上市后不良反应报道,使用本品可能导致血尿,另曾有极少病例使用本品出现精神异常、听力减退、迟发性变态反应、过敏性休克、排尿困难、药物性溶血、心律失常等罕见不良反应。偶见过敏反应。药疹发生率约1%-3%。之前曾出现过敏反应的患者,以及有过敏、哮喘、花粉热或风疹病史的患者,服用本品后更易发生过敏反应。过敏反应症状有:轻度的风疹或皮疹、瘙痒及关节痛。与其他头孢菌素类药物一样,极少数患者使用本品后曾发生过敏反应、多形性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征、毒性表皮坏死。 神经系统疾病:β-内酰胺类效应脑病(如意识错乱、意识障碍、癫痫、运动障碍)。 肝脏:孤立的谷丙转氨酶(SGPT/ALT)、谷草转氨酶(SGOT/AST)、总胆红素和血清碱性磷酸酶升高,但无肝细胞损伤。 肾脏:部分应用头孢菌素类药物治疗患者出现暂时性血尿素氮(BUN)升高,且50岁以上患者发生率升高。在测定血清肌酐水平的成年人中发现,血尿素氮水平升高时血清肌酐水平并不升高。 本品其他不良反应包括头晕、胸闷和外阴阴道念珠菌病。

使用H头孢拉定胶囊的注意事项

1.在应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本品,其他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有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 2.接受头孢菌素类药物(包括头孢拉定)以及其他广谱抗生素治疗的患者曾发生过伪膜性肠炎;因此对于接受抗菌治疗时发生腹泻的患者,应考虑其是否发生伪膜性肠炎,这一点非常重要。对于肠炎症状较轻的患者,停药后症状有可能缓解;对于中度或重度的患者应根据患者的症状采取措施。 3.应用所有抗菌素(包括本品)几乎都有艰难梭菌相关性腹泻(CDAD)的报告,且严重程度范围可从轻度腹泻到致命性结肠炎。在应用抗菌素后所发生腹泻的患者中,必须考虑CDAD。因为CDAD可发生在应用抗菌素后2个月中,所以必须仔细地追溯病史。一旦怀疑或者确认患者发生了CDAD,可能需要停止患者正在接受的抗菌素(对艰难梭菌有直接抑制作用的抗菌素除外)。 4.使用含β-内酰胺的药物治疗可引起脑病(例如,意识错乱、意识障碍、癫痫、运动障碍);特别是肾功能不全患者和β-内酰胺过量服用者。 5.本品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者须减少剂量或延长给药间期。已知或怀疑有肾功能损害的患者使用本品时,因为头孢拉定在血清或组织中会有蓄积,应进行密切的临床观察和进行相应的实验室检查,并根据肾功能不全的程度对用药剂量进行适当调整(参见用法用量)。国内上市后不良反应报道使用本品可能导致血尿,儿童是发病的易感人群,故肾功能减退和儿童患者应用本品应谨慎并在监测下用药。 6.应用本品的患者以硫酸铜法测定尿糖时可出现假阳性反应,如果采用酶学检测方法(如,Clinistix®和Tes-Tape®)进行尿糖检测时,则不会出现假阳性结果。与其他的头孢菌素类药物相似,很少有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的报告。 7.与其他抗生素一样,长期使用本品会导致非敏感性微生物的过度生长。 8.若内包装开封或破损,请勿使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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