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江 蓝芩口服液 10ml*7支副作用
【规格型号】:
10ml*7支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63795
【生产企业】: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使用蓝芩口服液的后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
个别患者服药后出现轻度腹泻,一般可自行缓解。
使用蓝芩口服液的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糖尿病患者、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便溏及胃痛者慎用。
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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