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长春颗粒 15g*12袋副作用
【规格型号】:
15g*12袋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5775
【生产企业】:
圣大(张家口)药业有限公司
使用健身长春颗粒的后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
使用健身长春颗粒的注意事项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健身长春颗粒宜饭前服用。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健身长春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其他健身长春颗粒副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