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恒春 枇杷止咳颗粒 3g*8袋副作用
【规格型号】:
3g*8袋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73216
【生产企业】:
芜湖张恒春药业有限公司
使用枇杷止咳颗粒的后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
使用枇杷止咳颗粒的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枇杷止咳颗粒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枇杷止咳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