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春 乌发丸 9g*6丸*2板副作用
【规格型号】:
9g*6丸*2板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2023726
【生产企业】: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乌发丸的后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
使用乌发丸的注意事项
1.忌辛辣食物。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吉春乌发丸。3.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吉春乌发丸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其他乌发丸副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