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龙 明目蒺藜丸 9g*6袋副作用
【规格型号】:
9g*6袋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2023132
【生产企业】:
吉林省辉南长龙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明目蒺藜丸的后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使用明目蒺藜丸的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食物,忌鱼、虾腥物。 2.对脾胃虚寒,大便溏薄者慎用,对小儿、老人用量酌减。 3.用药后3天症状无改善者应到医院就诊。 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