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氯芬酸钠缓释胶囊 100mg*12粒副作用

【规格型号】:
100mg*12粒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6985
【生产企业】: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双氯芬酸钠缓释胶囊的后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
不良反应发生率:常见>10%;偶见>1%~10%;罕见>0.001%~1%;个例<0.001%。 胃肠道: 偶见:上腹疼痛、恶心、呕吐、腹泻、腹部痉挛、消化不良、胀气和厌食。 罕见:胃肠道出血(呕血、黑便、血性腹泻)、伴有或不伴有出血或穿孔的胃或肠道溃疡。 个例:溃疡性口炎、舌炎、食道损伤、膈样肠狭窄、低位肠道疾病(如非特异性出血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或克隆氏病加重)、便秘、胰腺炎。 中枢(外周)神经系统: 偶见:头痛、头晕、晕眩。 罕见:乏力。 个例:感觉障碍、包括感觉异常、记忆障碍、定向障碍、失眠、烦躁、惊厥、抑郁、焦虑、恶梦、震颤、精神病反应、非感染性脑膜炎。 特殊感觉: 个例:视觉障碍(视觉模糊、复视)、听觉损伤、耳鸣、味觉障碍。 皮肤: 偶见:皮疹。 罕风:荨麻疹。 个例:疱疹、湿疹、多形性红斑、Stevens-Johnson氏综合征、Lyell氏综合征(急性毒性表皮松解)、红皮病(表皮脱落性皮炎)、脱发、光敏反应、紫癜(包括:过敏性紫癜)。 肾: 罕见:水肿。 个例:急性肾功能衰竭、泌尿系统异常如:血尿、蛋白尿、间质性肾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 肝: 偶见:血清转氨酶增高(SGOT,SGPT)。 罕见:黄疸性及非黄疸性肝炎。 个例:暴发性肝炎。 血液: 个例:血小板减少、白细胞减少、溶血性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粒细胞缺乏。 过敏反应:罕见:过敏性反应如:哮喘、全身性过敏。
使用双氯芬酸钠缓释胶囊的注意事项
在治疗的任何时候,没有病史或先兆症状的人也可能出现胃肠道出血,胃溃疡和穿孔。对于老年人,可能后果更严重;少数患者出现消化性溃疡或胃肠道出血时,应及时停药。 与其它非甾体抗炎药相同,即使首次接触本品,少数病人也可能发生过敏反应(包括过敏或过敏样反应)。 与其它甾体抗炎药相同,本品可能因其药理作用而掩盖感染的症状和体征。 必须对有胃肠道疾病或胃肠道溃疡病史,溃疡性结肠炎,克隆氏病以及肝功能不全的患者进行严密的医疗监测。 与其它非甾体抗炎药一样,本品可能引起一种或一种以上的肝脏酶升高。因此长期服用本品时,作为预防性措施应该监测肝脏功能。如果肝功能异常持续存在或恶化,或临床症状和体征显示肝脏疾病加重或其他征象(如嗜酸细胞增多,皮疹),应停用本品。肝炎能够在没有任何前驱症状的情况下发生。 患肝卟啉症的病人应该注意,因为服用本品可能诱其发作。 由于前列腺素对维持肾血流有着重要作用,因此,心脏、肾功能不全的患者,老年患者,服用利尿剂或有任何原因引起细胞外液丢失的病人(如大手术前后的病人),在用药时应特别小心。此类患者服用本品,建议监测肾脏功能作为预防性措施。如果发生肾脏不良反应,通常情况下,停用本品后病人能恢复到治疗前的状况。 与其它非甾体抗炎药相同,如果长期服用本品,建议进行血细胞计数检查。 与其它非甾体抗炎药相同,本品可能一过性抑制血小板凝聚。应密切监护患有凝血障碍的病人。 伴有头晕或包括视觉障碍在内的其他中枢神经系统障碍的病人,不应驾驶或操作机器。 药品应保存在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 有高血压和/或心力衰竭(如液体潴留盒水肿)病史的患者应慎用。 避免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包括选择性C0X-2抑制剂合并用药。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