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瑞安 精乌颗粒 10g*10袋副作用

【规格型号】:
10g*10袋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5017
【生产企业】:
贵州健瑞安药业有限公司
使用精乌颗粒的后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使用精乌颗粒的注意事项
1.忌辛辣食物。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3.服用精乌颗粒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糖尿病患者慎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精乌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