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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春 硝酸咪康唑乳膏 20g副作用

吉春 硝酸咪康唑乳膏 2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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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20g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4284
【生产企业】: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硝酸咪康唑乳膏的后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

偶见过敏反应

使用硝酸咪康唑乳膏的注意事项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避免接触眼睛;3.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 下使用;6.请将此药品放置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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