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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制药 益母草颗粒 15g*10袋副作用

宜宾制药  益母草颗粒  15g*10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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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15g*10袋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1020184
【生产企业】: 四川省宜宾五粮液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使用益母草颗粒的后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使用益母草颗粒的注意事项

1.孕妇禁用。 2.忌食生冷食物。 3.气血两虚引起的月经量少,色淡质稀,伴有头晕心悸、疲乏无力等不宜选用本药。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少,须去医院就诊。 6.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 7.各种流产后腹痛伴有阴道出血,服药一周无效者应去医院就诊。 8.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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