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白药 小儿宝泰康颗粒 2.6g*12袋副作用
【规格型号】:
2.6g*12袋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920007
【生产企业】: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小儿宝泰康颗粒的后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使用小儿宝泰康颗粒的注意事项
1. 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
3. 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5.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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