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兴 长春宝口服液 10ml*10支副作用

【规格型号】:
10ml*10支(宏兴)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3792
【生产企业】: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使用长春宝口服液的后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使用长春宝口服液的注意事项
感冒发热或燥热时暂停服药。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