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洋奎龙 皮肤康洗液 50ml副作用

【规格型号】:
50ml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9990045
【生产企业】:
北京华洋奎龙药业有限公司
使用皮肤康洗液 的后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使用皮肤康洗液 的注意事项
1.本品为外用药,不可内服。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3.皮肤干燥、肥厚伴有裂口者不宜使用。
4.用于治疗湿疮见有水疱、糜烂渗出时,药液稀释后用做湿敷时,其药液温度不宜过高(温凉)。
5.使用一周后,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6.用药期间,涂药部位出现烧灼感、瘙痒、红肿等应立即停用,并用清水洗净,必要时应向医师咨询。
7.妇女月经期停用,经净后5天可以使用;使用期间忌房事。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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