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云海 灵丹草颗粒 3g*18袋副作用
【规格型号】:
3g*18袋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3021634
【生产企业】:
云南盘龙云海药业有限公司
使用灵丹草颗粒的后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使用灵丹草颗粒的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咽痛伴风寒感冒,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 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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