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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肺宁颗粒 10g*10袋副作用

修正 肺宁颗粒 10g*10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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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10g*10袋(修正)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2020825
【生产企业】: 柳河长隆制药有限公司(原吉林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肺宁颗粒的后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使用肺宁颗粒的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香燥、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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