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 肺宁颗粒 10g*10袋副作用
【规格型号】:
10g*10袋(修正)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2020825
【生产企业】:
柳河长隆制药有限公司(原吉林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肺宁颗粒的后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使用肺宁颗粒的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香燥、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