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宝 珍珠明目滴眼液 10ml副作用
【规格型号】:
10ml(海宝)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5021410
【生产企业】: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使用珍珠明目滴眼液的后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使用珍珠明目滴眼液的注意事项
1.药物滴入有沙涩磨痛、流泪频频者停用;
2.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
3.用药一周后症状未减退者应到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