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杰 硫酸羟氯喹片 0.2g*12片对比
剂型
0.2g*12片
规格
江苏知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厂家
本品主要成份为硫酸羟氯喹。
化学名称:(±)-2-[[4-[(7-氯-4-喹啉基)氨基]戊基]乙氨基]-乙醇硫酸盐
分子式:C18H26ClN3O·H2SO4
分子量:433.95
辅料:乳糖、聚维酮、预胶化淀粉、硬脂酸镁、薄膜包衣预混剂(含乳糖)。
主要成分
片剂为口服给予。
成年人(包括老年人)
首次剂量为每日400mg,分次服用。当疗效不再进一步改善时,剂量可减至200mg维持。如果治疗反应有所减弱,维持剂量应增加至每日400mg。应使用最小有效剂量,不应超过6.5mg/kg/日(自理想体重而非实际体重算得)或400mg/日,甚至更小量。
儿童
应使用最小有效剂量,不应超过6.5mg/kg/日(根据理想体重算得)或400mg/日,甚至更小量。年龄低于6岁的儿童禁用,200mg片剂不适合用于体重低于35kg的儿童。
每次服药应同时进食或饮用牛奶。
羟氯喹具有累积作用,需要几周才能发挥它有益的作用,而轻微的不良反应可能发生相对较早。如果风湿性疾病治疗6个月没有改善,应终止治疗。在光敏感疾病时,治疗应仅在最大程度暴露于日光下给予。
用法用量
视网膜病
•在开始使用本品进行长期治疗前,所有患者均应进行眼科学检查。检查包括视敏度、中心视野、色觉和眼底检查等。此后,应每年至少检查一次。
•视网膜疾病与药物剂量有很大相关性,在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6.5mg/kg体重情况下,发生视网膜损害的风险低。但超过推荐的每日剂量将会大大增加视网膜毒性的风险。
有下列情况的患者,眼科检查的频次应该增加:
-每日剂量超过6.5mg/kg理想体重。按照绝对体重作为给药指导对肥胖患者会导致药物过量。
-肾功能不全;
-累积用药量超过200g;
-老年人;
-视敏度受损;
出现色素沉着异常、视野缺损或任何其他非调节困难导致的异常情况的患者应立即停用本品。
如果出现视力障碍(视觉灵敏度、色觉等),应立即停药,并密切观察患者异常情况的进展。甚至在停止治疗后,视网膜疾病(和视力障碍)仍可能进一步发展。(见“不良反应”部分)
不建议合并使用羟氯喹与已知可诱导视网膜毒性的药物(如他莫昔芬)。
低血糖
有研究表明羟氯喹能引起重度低血糖,包括丧失意识,这有可能危及已接受或未接受抗糖尿病药物治疗患者的生命(参见药物相互作用和不良反应)。对接受羟氯喹治疗的患者,应警告其有出现低血糖的风险及相关的临床体征和症状。在接受羟氯喹治疗期间,如出现低血糖症状,应检查血糖水平,如有必要应对治疗进行再评价。
QT间期延长
在有特殊风险因素的患者中,羟氯喹有可能延长QTc间期。
对于罹患先天性或证实获得性QT间期延长和/或存在下列已知可延长QT间期的风险因素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心脏疾病,如心力衰竭、心肌梗死
-心律失常前状态,如心动过缓(<50次/分钟)
-有室性心律失常病史
-未纠正的低钾血症和/或低镁血症
-在同时使用QT间期延长剂时(参见相互作用),因为这可能导致室性心律失常的风险增加
随着药物浓度增加,QT间期延长幅度可能增大。因此,不得超过推荐剂量(参见相互作用和不良反应)。
慢性心脏毒性
使用本品治疗的患者中已有报告心肌病导致心力衰竭的病例,其中一些病例报告死亡(参见不良反应和药物过量)。建议临床监测心肌病的体征和症状。出现心肌病时应停用本品。当发现有心脏传导异常(束支传导阻滞/房室传导阻滞)及双侧心室肥大时,应考虑药物的慢性毒性(参见不良反应)。
长期治疗过程中的其他监测
尽管骨髓抑制的风险很低,因为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粒细胞缺乏症,白细胞减少症和血小板减少症都曾有报道,建议进行定期的血细胞计数,如出现异常应停用本品。
所有进行长期治疗的患者都应定期检查骨骼肌功能和腱反射。如果出现骨骼肌功能和腱反射降低,应该停药。
潜在致癌风险
实验数据表明,羟氯喹具有诱导基因突变的潜在风险。仅在一个动物种属中获得了母体药物氯喹的致癌性数据,并且该研究结果为阴性。人体数据不充分,无法排除长期治疗患者中癌症风险增加的可能性。
使用硫酸羟氯喹治疗的患者中,罕见病例报告有自杀行为(参见不良反应)。
使用本品治疗的患者可能出现锥体外系反应(见不良反应)。
正在服用可能引起眼或皮肤不良反应药物的患者应谨慎使用本品。当肝脏或肾脏疾病的患者、或那些正在服用已知可影响这些器官的患者以及患有严重胃肠、神经和血液异常的患者也应谨慎使用本品。对肝肾功能严重受损的患者应进行血浆羟氯喹水平的估测以便调节所用剂量。
对奎宁敏感的患者、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有缺陷的患者、那些服用羟氯喹能加剧迟发性皮肤卟啉症的患者、银屑病患者,由于本品似乎能增加皮肤不良反应风险,也应谨慎使用本品。
患有半乳糖不耐受、Lapp乳糖酶缺陷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的罕见的遗传疾病的患者不应服用本品。
小孩对4-氨基喹啉的毒性作用特别敏感;因此警告患者将本品置于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
有开始治疗后不久发生视力调节受损的报道。应提醒有关的驾驶和操作机器的人员。如果症状不能自限,应减少剂量或停止治疗。
疟疾:对氯喹有抗药性的恶性疟原虫使用羟氯喹治疗无效,对红细胞外的间日疟原虫、蛋形疟原虫和三日疟原虫也无效,因此不能预防其感染,也不能防止复发。
注意事项
据国外文献报道
眼器官疾病:
可发生视网膜色素沉着变化和视野缺损,罕有报道。早期停用本品后这些病变是可逆的。如果进一步发展,即使停用本品后仍有加重的危险。报告有黄斑病变和黄斑变性的病例,并且可能为不可逆。
视网膜病变的患者早期可能没有症状,或者伴有旁中心或中心环形暗点,暂时性的盲点,颞侧视野缺损和异常色觉。
有角膜变化的报道包括角膜水肿和浑浊。可以无自觉症状或可引起诸如光晕、视力模糊或畏光。这些症状可能是暂时的或停药后会逆转。
由于调节功能异常导致的视力模糊是剂量依赖的,也可能是可逆的。
皮肤及皮下组织类疾病:
有时可发生皮疹;搔痒症,皮肤粘膜色素变化、头发变白和脱发也有报道发生。这些症状通常停药后容易恢复。
有大疱疹包括非常罕见的多形性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症、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伴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和系统症状的药疹(DRESS综合征)、光敏感和剥脱性皮炎的报道。非常罕见的急性泛发性发疹性脓疱病(AGEP)病例,须与银屑病进行区别,虽然羟氯喹可能促进银屑病的发作。发热和白细胞过多症可能与羟氯喹有关。停药后通常结果好转。
胃肠系统疾病:
可出现胃肠道功能紊乱,例如恶心、腹泻、腹痛和呕吐。在减小剂量或停止治疗后,这些症状通常会立刻消失。
神经系统疾病:
使用此类药物的不良反应如头晕、头痛、惊厥,均有报道。
锥体外系反应如肌张力障碍、运动障碍及震颤(见注意事项)。
精神疾病:
使用此类药物的不良反应如神经过敏和情绪不稳、精神病、自杀行为,均有报道。
耳及迷路类疾病:
使用此类药物的不良反应如眩晕、耳鸣、听觉缺失,均有报道。
肌肉骨骼及结缔组织疾病:
可发生感觉运动神经疾病。有进行性虚弱和近端肌群菱缩的骨骼肌肌病或神经肌病的报道。停药后肌病可能恢复,但恢复需多个月。
可能观察到伴有轻微的感觉变化,腱反射抑制和异常神经传导。
心脏器官疾病:
存在特殊风险因素的患者中的QT间期延长,可能导致心律失常(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室性心动过速)(参见注意事项)。
心肌病(可能导致心力衰竭),一些病例报告了死亡。
当发现有心脏传导异常(束支传导阻滞/房室传导阻滞)及双侧心室肥大时,应怀疑到药物的慢性毒性。停药后可能恢复。
血液及淋巴系统疾病:
骨髓抑制的报道比较罕见。血液学的异常如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粒性白细胞缺乏症,白细胞减少症和血小板减少症都曾有报道。
羟氯喹可能会促使或加重卟啉症。
肝胆疾病:
有肝功能检测异常的个例报道,并有一些暴发性肝功能衰竭的病例报道。
免疫系统疾病:
荨麻疹、血管性水肿和支气管痉挛均有报道。
代谢及营养类疾病:
常见厌食。可能发生低血糖症,频率未知。
不良反应
·已知对4-氨基喹啉类化合物过敏的患者
·先前存在眼睛黄斑疾病的患者
·6岁以下儿童(200mg片剂不适用于体重小于35kg的儿童)
禁忌
1095天
有效期
类风湿关节炎,青少年慢性关节炎,盘状和系统性红斑狼疮,以及由阳光引发或加剧的皮肤疾病。
主治功能
¥:15.00
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