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岭 格列齐特片(Ⅱ) 80mg*30s用法用量

【规格型号】:
80mg*30s(以岭)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7253
【生产企业】: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遵医嘱:通常开始剂量为每日1~2次,每次80mg,以后根据血糖、尿糖水平调整至一日80~240mg,老年病人酌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