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称】小儿化痰止咳颗粒(禁销)
【商品名称】得菲尔 小儿化痰止咳颗粒(禁销) 4g*15袋
【拼音全码】DeFeiEr XiaoErHuaTanZhiKeKeLi(JinXiao) 4g*15Dai
【主要成分】桔梗流浸膏、桑白皮流浸膏、吐根酊、盐酸麻黄碱。辅料为:蔗糖、枸橼酸、枸橼酸钠、香橙香精。
【主治功能/适应症】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支气管炎所致的咳嗽、咯痰。
【用法用量】开水冲服,一岁一次1/2袋,二至五岁一次1袋,六至十岁一次1~2袋,一日3次。
【规格型号】4g*15袋
【不良反应】可见恶心、呕吐。
【禁 忌】高血压、动脉硬化、心绞痛、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4.本品含有盐酸麻黄碱。运动员慎用;青光眼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服用后如有头晕、头痛、心动过速、多汗等症状应咨询医师及药师。
5.本品为祛痰、止咳的中西药复方制剂,适用于小儿肺热咳嗽轻症。
6.不能过量服用,可引起严重的恶心呕吐。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互相作用】1.本品不应与优降宁等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 2.本品不应与磺胺嘧啶、呋喃妥因同用。 3.本品不应与洋地黄类药物同用。 4.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有效期】36 个月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3021786
【生产企业】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