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称】布洛芬混悬液
【商品名称】美林 布洛芬混悬液 100ml
【拼音全码】MeiLin BuLuoFenHunXuanYe 100ml
【主要成分】本品主要成分为布洛芬辅料为预胶化淀粉黄原胶甘油蔗糖无水枸橼酸苯甲酸钠吐温80食用色素食用香精
【性 状】本品为橙色混悬液;味甜。
【主治功能/适应症】用于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也用于缓解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偏头痛,牙痛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5-20毫升,一日3-4次。
12岁以下小儿用量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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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岁) 体重(公斤) 一次用量(毫升) 一日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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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10~15 4 若持续疼痛或发热,
4~6 16~21 5 可间隔4—6小时重复
7~9 22~27 8 用药1次,24小时不
10~12 28~32 10 超过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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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100ml
【不良反应】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禁 忌】活动期消化道溃疡者禁用.
【注意事项】1.2岁以下婴幼儿应遵医嘱。
2.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情咨询医师或药师。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对其它解热镇痛药过敏者慎用。
4.肾功能不全,高血压,心功能不全,消化道溃疡,血友病或其它出血性疾病(包括凝血或血小板功能异常)得患者,使用前必须咨询医师或药师。
5.服药期间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听力障碍,血象异常应立即停止用药。
6.有支气管哮喘病患者,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7.由于持续得呕吐,腹泻或液体摄入不足而出现明显的脱水需就医,以纠正水及电解质平衡。
8.合并抗凝治疗的患者,服药的最初几日应随时监测其凝血酶原时间。
9.除非有医生指导,在使用本药期间,勿在使用含布洛芬或其它解热镇痛药物。
10.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11.儿童必须在成年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此药物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药物互相作用】 1.本品与其它解热镇痛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并可导致溃疡 2.本品与肝素 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延长增加出血倾向 3.本品于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血糖药同用时能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不宜同用 4.本品于呋噻米(呋喃苯氨酸)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也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
【儿童用药】六个月以下小儿慎用或遵医嘱。
【老年患者用药】尚不明确。
【孕妇及哺乳期用药】服用剂量不应超过推荐剂量,否则过量服用引起头痛、呕吐、倦睡、低血压等,停药后可消失。
【药理毒理】本品为芳基丙酸类非甾体类解热镇痛消炎药,作用机制是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从而发挥解热、镇痛、消炎作用。
【药理毒理】本品为芳基丙酸类非甾体类解热镇痛消炎药,作用机制是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从而发挥解热、镇痛、消炎作用。
【药代动力学】本品口服吸收好,服药后1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血浆消除半衰期为2小时左右,血浆蛋白结合率为99%,本品在肝内代谢,60—90%经肾由尿排出,其中约1%为原形物,一部分随粪便排出。
【贮 藏】 遮光,密闭保存.
【包 装】每瓶100ml。
【有效期】36 个月
【执行标准】新药转正标准49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91011
【生产企业】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